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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綜合研究,助力省廳落實五部委“指導意見”
2016年7月1日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複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務中,第一項任務為夯實工作基礎,主要包括“全面調查、明确責任、科學規劃、加強監測”四項内容,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超前謀劃,在2016年初向我單位下達了“河北省礦山環境調查數據彙總和綜合研究及治理恢複規劃編制”任務,要求在2015年已完成的全省8個涉固體礦産市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治理恢複規劃編制的基礎上,對全省各縣市區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資料和數據進行彙總,建設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數據庫,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現狀及發展變化趨勢進行深入的綜合研究,明确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責任,并在此基礎上編制河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複規劃。
目前《河北省礦山環境調查數據彙總和綜合研究及治理恢複規劃編制》項目數據庫平台建設和數據彙總工作已全部完成,共計錄入礦山數據7767條;在數據彙總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河北省礦山地質環境綜合研究報告》(送審稿)和《河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複規劃》(讨論稿)。
同時自2014年至今,我單位與河北省地礦局水文工程地質勘查院合作利用遙感解譯與實地調查相結合的工作手段,持續開展年度礦山地質環境動态監測工作。
我單位承擔的上述工作,為省國土資源廳貫徹落實五部委《指導意見》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
責任編輯: 駱梓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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